各市(区)交通运输局:
为减少新冠疫情的冲击,维护我市驾培行业健康稳定发展,决定于12月1曰起调整约考学时共享标准.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各科目约考学时共享标准
自2020年12月1曰起,我市学员约考学时共享标准调整为:第一部分、第四部分按照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》全学时共享•,第二部分按1丨学时.第三部分按17学时共享,并且第二部分.第三部分各需含有2学时模拟器教学学时(详见附件)。9月30曰后在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学员按上述标准执行.9月30曰前在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学员仍按旧标准执行.调整期限将视行业实际情况和全省工作安排另行通知.
二、严格落实教学大纲要求
(一)驾培学时共享标准的调整,充分考虑到学员培训、 考试和驾培机构教学安排等各方面,共享学时推送公安部门 后,驾培机构应严格按照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》要求 完成所有培训学时,
(二)各市(区)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电子教学日志抽查, 严厉打击培训学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,督促驾培机构规范 上报培训日志。